【】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前期表现及终止妊娠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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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先兆子痫、慢性高血压等。我国发病率为9.4%,国外报道为7%~12%。该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妊娠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尿蛋白试验阴性。重度妊娠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妊娠期高血压在产后 12 周内恢复正常。

先兆子痫-子痫

先兆子痫:妊娠 20 周后孕妇的收缩压 ≥ 和/或舒张压 ≥,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血压和/或蛋白尿持续升高,或孕妇器官功能受累或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先兆子痫进展的迹象。

先兆子痫的孕妇有以下任何一种症状

重度先兆子痫:

子痫

在先兆子痫的基础上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强直性抽搐可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或在没有先兆子痫临床表现的情况下发生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孕妇既往有高血压或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妊娠20周,孕期无明显加重或急性高血压;或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但持续至产后12周后。

慢性高血压伴先兆子痫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重度子痫是什么病,孕20周后有蛋白尿;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蛋白量明显增加;先兆子痫的任何一种表现。

治疗的目的和原则

终止妊娠时机的选择

终止妊娠的时机与胎龄有关

1)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和先兆子痫较轻的孕妇可预期在妊娠 37 周终止妊娠;

2)重度妊娠高血压和重度先兆子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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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痫:病情控制后可考虑终止妊娠;

与疾病有关的终止妊娠时机

重度先兆子痫合并严重母胎并发症者,无论是否完成胎肺成熟,均应在孕妇状态稳定后尽快终止妊娠。 (先兆子痫的严重并发症包括严重不受控制的高血压、高血压脑病和脑血管意外、子痫、心力衰竭、肺水肿、HELLP综合征、DIC、胎盘早剥、宫内死胎)

全身麻醉管理

麻醉诱导推荐快速序贯诱导

RSI快速序贯诱导是目前临床上用于解决胃饱或有反流误吸风险的患者全麻气管插管问题的全身麻醉诱导技术。其主要目的是缩短从保护性气道反射消失到成功气管插管的时间间隔,因为在这个阶段,气道没有保护,胃内容物很可能被吸出,是引产的关键时期。

麻醉药物的选择

传统上,阿片类镇痛药不推荐用于剖宫产的全身麻醉诱导;

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支持将其用于剖宫产的全身麻醉诱导,特别是对于患有先兆子痫、妊娠期高血压以及对血流动力学波动耐受性差的心脑血管疾病的女性。强烈建议使用阿片类镇痛剂。

请记住,只要使用阿片类药物,就需要进行新生儿复苏;

麻醉保养

在分娩前应特别注意麻醉深度和新生儿药物抑制之间的平衡。麻醉药物可以联合使用以减少单一药物的剂量,可以是全静脉麻醉,也可以是静脉吸入复合麻醉。尽量缩短麻醉诱导和胎儿分娩之间的时间(- , I-D 间期),最好

剖宫产麻醉分娩后,应考虑麻醉深度和麻醉药物对子宫收缩的影响。卤素吸入麻醉剂(如七氟醚、异氟醚等)和静脉麻醉剂均有抑制子宫平滑肌收缩的作用,卤素类药物的作用更为明显。因此,胎儿娩出后,应降低吸入麻醉药的浓度,适当增加镇静镇痛药的剂量。

重度子痫前期的麻醉管理

气道管理

液体管理

血压管理

总结

重度先兆子痫患者在临床实践中并不少见,并且往往伴随着许多麻醉挑战。我们应该做一个全面的术前评估。在常规评估和准备的基础上,重点评估气道、凝血功能、水和电解质。酸碱平衡、治疗药物应用等。根据患者和病情进展选择最合适的麻醉方式重度子痫是什么病,术中保持生命体征稳定,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减少母婴围产期并发症和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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