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肺结核的五项原则
1.早期:任何疾病都强调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尤其是肺结核,必须做到早诊断、早治疗、早治疗,避免组织损伤,使修复困难。肺结核早期肺泡内有炎性细胞浸润和纤维蛋白渗出。,肺泡结构保持完整且可逆。同时,细菌繁衍旺盛,吞噬细胞在体内活跃,抗结核药物在新陈代谢上生长繁殖活跃,旺盛的细菌最能抑制和杀灭。早期治疗可以促进病灶的吸收和消散,不留痕迹。小病不及时治疗,就会变成大病,大病不治好,它会伤害自己和周围的人。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内科郭玉琴
2、联合用药:初治和复治患者均应联合用药。临床治疗失败的原因往往是单药导致难治患者。联合用药必须与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用药,这样可以避免或延缓耐药性的产生,提高杀菌效果。既有细胞内杀菌药,也有细胞外杀菌药,也有适合酸性环境的杀菌药,使化疗方案达到最佳效果。并可缩短疗程,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浪费。
3、适量:药物必须有适合治疗任何疾病的剂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而不会给人体带来毒副作用。几乎所有的抗结核药物都有毒性作用。特别是对肝、肺会产生毒性反应,而且剂量不足,血药浓度过低,达不到杀菌杀菌的目的,容易产生耐药性。因此,某些药物应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以适当的剂量给药。
4、规律性:必须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规律用药,因为结核杆菌是一种顽固的细菌,分裂周期长,生长繁殖缓慢,杀灭难度大。在治疗中,必须定期服药。如果用药不当,症状得到缓解,就会停药停药,势必导致耐药性的发生,导致治疗失败。以后治疗会更难,平时用药一定要一丝不苟,千万不要误食结核病治疗,千万不要自以为是。
五、全程:所谓全程用药结核病治疗,就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确定化疗方案并完成化疗方案所需的时间,一个疗程为三个月。整个疗程为一年或一年半。缩短不少于6个月或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