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认真做好人感染猪链球菌感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行编号:浙卫发[2005]198号
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
6月下旬以来猪链球菌病的症状,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人感染猪链球菌,形势严峻。猪链球菌病是国家规定的二级动物疫病,是以接触传播为主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主要临床表现有发热、皮肤出血、瘀点、瘀斑、休克等症状。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医疗机构人感染猪链球菌的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以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组和专家组成的技术组,其他医疗机构也应当有专人负责。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人感染猪链球菌工作方案猪链球菌病的症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技术团队要做好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隔离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做好患者救治和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务人员防治人感染猪链球菌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卫生部《人感染猪链球菌的临床表现、诊疗要点和防控措施》(卫生部卫发[2005]34号)。疑似患者应就地隔离治疗,不得外送。对确诊患者,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实施就地集中救治。
医疗机构要对院内感染进行有效管理,在诊疗患者过程中,要相对固定医务人员,加强医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自我防护,预防感染。
三、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管理,规范疫情处置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交媒体发布疫情信息。
4.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医疗机构要通过招贴画、黑板报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人感染猪链球菌的防治知识,让群众了解该病的特点和防治方法。特别是医务人员要做好患者和接触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重要性,保持高度警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发[2005]34号)(略)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5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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