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最高级别范围最广、力度最大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在一级应急响应状态下,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区范围;经省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报请国务院决定。